师德师风评价标准及细则是教育机构对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评价标准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评价标准分为六个方面,每方面设分值:
爱国守法 -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传播违法言论,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爱岗敬业
- 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遵守考勤制度,认真备课、上课,积极投身课程改革,教学成绩良好。
关爱学生
- 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全面发展。
严谨治学
- 具备扎实专业知识,遵循教学规律,勤于学习,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为人师表
- 严于律己,言行一致,以身作则,注重仪表仪态,维护教师形象。
终身学习
- 勤于钻研业务,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评价细则
各评价维度细化为具体行为指标及分值标准:
(一)爱国守法(20分)
积极学习: 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无缺席、迟到、早退记录。 依法执教
维护稳定:积极参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活动。
(二)爱岗敬业(24分)
出勤规范:全年无事假、病假,课堂管理规范。
教学质量:备课充分,教学方法创新,学生成绩良好。
奉献精神: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参与课程改革,争做“研究型”教师。
(三)关爱学生(10分)
行为规范: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
心理关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帮助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
公平对待: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不因成绩、背景差异区别对待。
(四)严谨治学(10分)
专业素养:掌握学科前沿知识,教学内容科学准确。
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持续学习:每年参加专业培训,撰写教学论文或案例。
(五)为人师表(10分)
言行一致:遵守承诺,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师德形象。
仪表仪态:着装规范,语言文明,无不良习惯。
廉洁自律:不接受学生或家长财物,不从事有偿家教。
(六)终身学习(10分)
学习计划: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
成果转化:将学习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提升教学质量。
自我反思:定期进行教学反思,撰写学习笔记。
三、评价方式
自我评价(20%):教师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我剖析,撰写自评报告。
学生测评(10%):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意见。
家长测评(10%):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家长对教师师德表现的反馈。
同事互评(30%):同事之间根据日常观察进行评价,推荐优秀教师。
领导评价(10%):学校领导根据教师整体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四、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