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软件退税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满足自行开发条件
软件涉及核心功能或架构的变化,而不是仅做简单调整如界面设计或BUG修复;
形成独立的知识产权,与已有软件无知识产权纠纷;
以软件销售的形式销售,而不是作为技术服务的一部分。
申请软件著作权
在销售软件产品前,需要为软件产品申请著作权,包括软件源程序代码、软件操作手册、委托办理文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进行软件产品备案
取得软件产品检测报告(建议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以及软件产品备案,通常在当地的软件行业协会完成。
准备必要文件
软件著作权证书;
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软件产品备案书;
与客户签署的合同;
开具的发票。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登记备案
前往当地税务局进行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的登记备案。
签订业务合同和开具发票
在销售软件产品时,签订详细的销售合同,合同中的软件产品名称必须与软件著作权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软件产品销售完成后,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的软件产品名称也要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增值税纳税申报和退税申请
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完成增值税申报后,在电子税务局申请退税,提交所需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退税。
其他注意事项
软件企业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有符合这一条件的企业才能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销售的软件产品需为自行开发生产,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
通过以上步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即按现行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建议:
企业在申请退税前,应仔细了解当地税务法规,确保所有步骤和材料符合要求。
委托第三方研发的情况下,需确保研发成果和软著等都归公司所有,以满足自行开发的条件,从而享受退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