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是否计入固定资产需根据其性质、价值及使用情况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计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与硬件不可分割 若软件是相关硬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如财务软件随计算机一起购买且价值较高),则应整体计入固定资产。
满足固定资产条件
单独购买且价值较高(超过企业核算阈值)、具有稳定使用期限、不属于日常消耗的软件,可确认为固定资产。
二、会计处理方式
初始入账
- 固定资产: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 无形资产
折旧计提 采用直线法等合理方法计算年折旧额,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quad 贷:累计折旧$$
例如:原值10万元的设备,预计使用5年,年折旧2万元。
三、特殊情况说明
内部开发软件:
成本包括开发人员人工成本等,按《企业会计准则》确认为无形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与硬件不可分割的软件应计入固定资产。
四、税务处理
软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缩短至2年(需税务机关核准)。
总结:软件是否入账需结合其与硬件的关联性及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若与硬件绑定且满足固定资产条件,则入账为固定资产;否则,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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