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意义和价值,历史上众多思想家、法学家留下了深刻的论述。以下是综合整理的经典名言:
一、法律的核心价值
法律是正义的化身
- 罗伯斯庇尔: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 托马斯·莫尔:任何人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利
法律与自由的关系
- 洛克: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 弗朗西斯·培根:法律是一个良好的东西,遵守则有益,违反则成棍棒
二、法律的社会功能
维护社会秩序
- 希罗多德:法律是城邦秩序的守护者
- 亚里士多德:法律是人们共同生活的保障
保障公平正义
- 罗尔斯: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 霍布斯: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使人们不致处于不祥的黑暗中
三、法律的哲学思考
法律与道德的边界
- 康德: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法律的高峰
- 纳粹德国时期:法律是强权意志的体现,道德被压制
法律的永恒性
- 霍姆斯: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不是简单的数学定律
- 帕斯卡尔:法律是永恒的,因为它基于人类理性的普遍需求
四、法律的教育意义
法律意识的培养
- 霍布斯:法律之明了,在于其用意之明显,而非条文之详尽
- 基辛格:法律教育应培养公民的道德责任感和权利意识
这些名言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法律作为社会规范、道德载体和权力制约工具的多重意义,共同构成法律哲学的丰富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