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广东软件著作权包含以下核心权利:
一、基础权利(九项)
发表权 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即是否公开发布软件的使用权。
署名权
明确开发者身份并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
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
将软件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
以出售、赠与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
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软件非出租主要标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权
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任意选择时间或地点获取的权利。
翻译权
将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转换为另一种自然语言的权利。
其他权利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衍生权利
追偿权: 因侵权行为获得赔偿的权利。 许可权
三、申请条件
原创性:
软件需为开发者独立创作,具备独创性。
固定载体:
软件需以硬盘、U盘等有形载体固定。
完成状态:
开发工作需已完成且固定,无需后续修改。
四、申请流程要点
1. 准备材料:源代码、说明书、申请表等。
2. 提交申请: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或行业协会提交。
3. 审核通过:通过初步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
4. 获得证书:通过全部审查后,领取软件著作权证书。
以上权利为软件著作权的核心内容,申请时需确保软件符合《著作权法》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