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可通过以下政策降低税负: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一般企业 2023年1月1日起,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可按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200%摊销。
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15%企业所得税税率;
- 双软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
软件产品
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退还,实际税负降至3%;
- 嵌入式软件企业需注意增值税税率差异,避免多交10%左右的税负。
服务类软件
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也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三、企业所得税减免
“两免三减半”
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按25%税率减半征收;
需满足年度软件收入占比50%以上、主营业务为软件相关等条件。
重点软件企业
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其他优惠措施
职工培训费用扣除
符合条件时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
外购软件折旧/摊销优惠
可缩短软件折旧或摊销年限;
地方性税收返还
部分园区(如花生税收园区)提供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
五、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 部分政策(如175%加计扣除)已过时,需关注最新公告(如100%加计扣除); 专项用途要求
成本控制:通过合理列支成本、增加研发投入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建议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如行业类型、收入规模等,综合申报享受多项政策,同时注意税务合规性。